加熱爐水壓試驗時,水壓應緩慢升降,當水壓上升到設計壓力后應暫停升壓,進行初步檢查。若無漏水或異?,F(xiàn)象時,再升壓到加熱爐試驗壓力,在系統(tǒng)水壓試驗壓力下,保持時間不應少于15分鐘,然后降到1.2倍的設計壓力(但最低不低于2.5Mpa),保持1小時以上,再進行全面檢查。達到下列標準后即可認為合格:
1.加熱爐試壓前,檢查人員應將需要檢查的部位事先列出需檢項目和畫出受檢元件圖,以備試驗時記錄并防止漏檢。
2.水壓試驗應在白天進行,便于觀察和檢查。
3.當水壓試驗發(fā)現(xiàn)滲漏,應當使壓力表降到零后方能修理,禁止帶壓修理。
4.水壓試驗后必須立即將水放凈,并用壓縮空氣將水吹掃干凈。
5.水壓試驗后應拆除所有管座上的盲板和堵板。
6.水壓試驗后,要求用手壓泵升壓,不應使用電動或氣動鍋爐給水泵升壓,因這類泵流量大,升壓快,不易控制,很容易使壓力超過規(guī)定值而損壞爐管系統(tǒng)。
7.加熱爐水壓試驗時嚴禁用氣壓試驗來代替。
8.水壓試驗壓力必須按照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不準任意提高試驗壓力。
9.水壓試驗結果應有記錄備查,并有檢驗人員簽字和注明檢驗日期。